您的位置:天津代理记帐网-天津税务代理网 > 首页>>天津税务代理内容>>新闻内容

上海市正式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来源: 作者: 点击: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施行自行纳税申报。以今年为例,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2007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据悉,本市税务部门已基本完成各项受理准备工作。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不涉及补缴、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可选择采用邮寄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涉及补缴、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可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周一至周六8∶30-16∶:30)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
    其中,邮寄申报使用统一的挂号专用函。此外,纳税人还可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扣缴单位,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7-3-27 15:08:02
与“上海市正式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相关的文章
·新一代专业税务代理呼之欲出
·个税申报程序复杂 委托申报成趋势切记签协议
·个税申报程序太复杂 委托代理人报税成趋势
·我市昨下发通知 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搜索与“上海市正式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相关文章
搜索文章:
对“上海市正式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匿名用户 ·注册用户·忘记密码?
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栏目最新
·上海市正式受理个人所得税纳
·新一代专业税务代理呼之欲出
·个税申报程序复杂 委托申报成
·个税申报程序太复杂 委托代理
·我市昨下发通知 受理个人所得
Copyright @ 1996-2006 天津代理记帐网-天津税务代理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