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鞍山地税制分局已受理267名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申报已缴税额867万元,补缴税额10.04万元。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申报纳税,为此,鞍山地税直属分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他们一是对管区内高收入人员进行纳税培训,对申报项目等内容进行具体辅导,使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政策;二是对所辖纳税人发放各种税收宣传小册子等资料,广泛宣传税法,并在分局设置专门电话,受理、接待纳税咨询;三是到高收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答疑解惑,确保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在分局内部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专人受理,专人保管,并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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